有了墨家等于有了科研院,自己提想法、提要求、提构思,墨家负责去实验、去制作、去验证。多好的队伍组合,多么高效的配合,不能浪费。
自己弄下枫叶城先穿丝绸过渡一下,丝绸虽好但那贵族拉开与黎民百姓距离的标杆,不符合自己的人设和风格。
眼前突兀现荒村,自己的思绪回到现实,看看渐落的夕阳,天色已慢慢的黑了下来,便猛夹马腹,示意金元宝加快速度跑向荒村。
当进入村子时确定是荒村,村子里没有一座完整的房子,只是看起来像房子,有房顶的房子屈指可数,找了个大一些有一半房顶的房子,骑马进入院子,到处是齐腰高的杂草,骑马在院子转了一圈,看着这个整个村子最豪华的房子,真是最好的拍鬼片的地方,自己怕鬼吗?有吗?
如果世上有鬼,那死在胡虏手中的冤魂都化作鬼,那还会有胡虏吗?
下马收拾,生火烤肉,天黑了自己不怕赶夜路,但金元宝可不行,要是崴了它的马蹄子可划不来,反正枫叶城又不会张腿跑了,点起火,给马御甲,拿干麻布给他擦身子,给它套上装豆子的马料袋,做好这些,让马大爷舒服了,自己才给自己烤肉做饭。肉的香气飘了出去,引来了狼嚎!
火光的黑暗处荧荧的绿光闪动,离石安然的烤着肉,偶尔撕一块塞入嘴中,他带的是厨子给准备的新鲜羊肉,剥干净的二只羊自己只需架火烤熟即可。
可能是羊肉带血,招来了饥饿的狼,它们可能要攻击了,一只狼突然间扑向金元宝的屁股,紧接着二声狼的惨叫,金元宝穿铁靴的大蹄子不是闹着玩的,两只狼被金元宝踢死了,可能是狼群见弄不过金元宝,便把目标齐齐选向自己,自己不在乎它们扑来咬自己,身上穿着盔甲呢。拿大剑太费事,左一拳、右一拳。
突然感觉有一只狼抱住自己的胳膊狂啃,刚想一把捏死它,它紧紧抱自己的胳膊,狂啃胳膊上的臂甲,甩没电掉,刚想上手,怎么看都像个人多于像狼。
剩下的二只狼见自己没继续向它们下手,转身一边吼一边狂跑。
胳膊上那类人生物松开手也想跑,却发自己被抓住脚腕倒提了起来。
离石抓住那人的脚腕一提了起来又晃了晃,可以确认是个人,刚才他的动作、反应、叫声、和狼的交流怎么看都像狼多于像人。
但是离石一想到狼人,便能理解了,这是一个被狼抚养,和狼一起生话活,认为自己是狼的狼人。又摇了摆不停挣扎的小狼人,看他呲牙咧嘴倒凶样子,不像是异族人,不管了,遇上就是有缘,先不杀,看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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