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汉日程安排的很满,。”

郑直不由想起了他誊抄的《大观园》中的一句话。

原本以为在京师学了些本事,到了地方上就会如鱼得水。

此刻才懂,他要学的还有很多。

“五郎何必唉声叹气。”

朱千户低声道“不过就是个泼皮无赖,不要讲五郎,就是随便找个三郎这样营生的也能应付。”

郑直狐疑的看向一旁的刘三“此话咋讲?”

“大郎的意思是,这种耍浑的光棍,最怕的就是真正豁的出去的人。

啥人豁的出去?在衙门坐在公房里的。”

刘三解释道“破家县令,本乡本土的皂役胥吏随便一个都能弄死他。”

“这咋可能?”

郑直对于知县和胥吏等可以整治这些光棍,啦唬没有一丝怀疑。

却感觉刘三和朱千户讲的太过夸张了,弄死了人,那可不是小事。

他熟读《大明律》,里边对官员错判等都详细列明了一系列的处罚。

就算如今《问刑条例》出来了,可以用钱赎罪,也会影响仕途。

千里为官只为财,何苦惹出人命?

“五哥可听过‘淹禁’?”

刘三没有反驳,而是直接道“抓了人,不闻不问,若是没有人给送饭,饿死了也活该。”

淹禁,指的是刑部、都察院、州县等衙门在受理案件之后,对犯人长期监禁而不判决或已判决却不执行的行为。

同时按照律令,罪囚除非家远不是本地的,否则需每日由家人提供衣食。

自古以来,淹禁就是朝廷明令禁止的行为,而家属提供衣食,则更多是为了威慑不法。

可是‘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再好的制度,也需要人来执行。

有时就连廉吏也不能免俗,为了惩恶扬善,经常有淹禁本地光棍以至于饿死甚众的事发生。

郑直想了想,笑了“去彰卫当瞧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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