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破灭,各国也发生了剧烈的人员变动,赵国再次加大了对秦国的防线守军; 魏王一怒之下罢免了上将军典庆,并将魏庸赶出了大梁,转而以龙阳君为相; 楚国,楚王迁都寿春,对春申君稍有疏远,一个叫李园的人悄然冒头。值得注意的是,将军项燕因为此战之中带回了大半的楚军,反而没有受到处罚,依旧被楚王委以重任,并将楚国的王牌军团之一雷豹军团调到了他的麾下; 反倒是韩国,君臣上下虽心惊胆战,却没什么大的变动; 燕国趁着赵国吃了大亏,在雁春君的提议下本打着撸一把赵国虎须,结果赵将李牧朝着燕长城的方向移了三十里,燕军便还没出发,就又缩了回去; 齐国依旧安稳如常,保持着一贯吃瓜的姿态,只是安心赚自己的小钱钱,丝毫没有参与其他各国之事的打算…… 消息一条条传回咸阳,很快最新的形势就摆在了乔松的桌案上。 结合自己手头上的情报以及图书馆中的史料,乔松很清楚,接下来到父王亲政之前,山东诸国不会有什么大的动作,可以暂时放松一些关注了。 反倒是有一件事值得他注意一下:这段日子由于应对合纵以及营救蒙恬的原因,他冒头的有些太频繁,估计早就让吕不韦恨得咬牙切齿了。 而从前朝传来的情报来看,似乎有人在鼓动秦国往其他国家派遣质子。提议的只是几个小官,但也不过只是冒了个泡就没有后续影响了。 虽然罗网没查到这几人背后是谁在主导,或者是查到了没向乔松透露,他都觉得是吕不韦那老帮菜使的阴招。 毕竟大哥扶苏是长公子,其他公子还没断奶呢,要派也轮不到他们。当然,乔松自己年纪也不大,派遣质子暂时也轮不到他头上。可照这个局面发展下去,再过几年,如果真有人执意在朝堂上掀起此事,那恐怕结果还真说不定。 乔松思索了很长时间,终于决定让半夏把公输越叫来。本来还想等着惊鲵生完孩子再开始,但现在看来,还是越早越好。 …… 如今的公输越可不是几个月前那个无名小卒,而是少府炙手可热的大匠,一手主抓千里镜的制作。现如今整个咸阳城之内的水玉几乎被他带着人给收集干净了,可以说是一块儿不落。 整天里带着人在少府耀武扬威的,就连少府监见了这家伙也得以礼相待。 这不,玉芙宫的宦官来的时候,这家伙正带着人清点今天收过来的水玉呢。底下人可不懂那么多,但凡是水玉大的小的,品质好的品质差的一股脑全收了上来,这可便宜了公输越和他手底下的一帮小喽啰。毕竟,水玉这玩意儿本身就价值连城,哪怕是指甲盖儿大小的一块儿,只要雕工上等,也能卖出天价。 瞧那一块块水灵灵的水玉一块块倒在地上一块破布上,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一阵阵晶亮光芒的模样。饶是伺候久了贵人,见惯了各种珍奇宝物的宦官也忍不住一阵的心脏扑腾扑腾直跳。 好在他虽然有一种心思,可秦国有一套完整的律法,使得他打消了心中的贪念。 “公输先生……”引导宦官的侍从喊了下公输越,然后向他介绍道:“这是宫里面来的,有些事找先生。” 公输越抓起腰间的毛巾擦了擦头上的汗,很是随意的道:“这位宦者从哪里来啊?咱们可提前说好了,这些东西都是大王要的,可没法子要回去。” 宦官闻言不禁捂嘴一笑:“公输先生说笑了,奴婢可不敢找您要这些东西。” “哦,那就行。”公输越这才把心放到了肚子里。 这段时间,有不少宫里面的贵人跑他这儿打秋风,想弄些水玉过去。搞得他一看到宫里面的人就提前拿出大王的诏命堵这些人的嘴。 “奴婢是奉了二公子的命,请您入宫一叙的。” 公输越一听二公子几个字,顿时换了张脸,胖胖的脸上顿时堆满了笑容:“哎呀,宦者何不早说!快快快,咱们这就走,可不敢让公子久等!” “唉唉唉……先生,先生,你这身去见公子,有些不合适吧!” “哦,对对对,你瞧我!都忘了这事儿,宦者稍待,我马上就回来!”“越奇,你这惫懒货别以为我没看见你偷摸着装水玉,把东西放下,给我滚去拿衣服去!” “唉,先生,我这就去!” 不远处正在检查水玉品质的一个中年人讪笑着把藏在袖子里一块儿指头大小的水玉吊坠拿了出来。这人满脸的黢黑,一双倒三角眼中满是奸猾,看起来就不像个老实人。 宦官不由得好奇了,从刚才到现在,这公输先生连头都没有回,就怎么知道有人偷东西了。 公输越一脸自得的解释,他已经熟知这些工匠的品性,其中几个惯于偷奸耍滑的更是被他谨记于心。之所以喊那一嗓子,只不过是打着有枣没枣打一杆子的想法,诈他一诈罢了。 这话听得宦官不由得啧啧称奇,未曾想这公输先生竟还有这份识人之能。 …… “公输越参见公子……” 砰…… 乔松正吃着半夏给弄得小灶肥羊炖呢,突然听到了一声嘹亮的嚎叫,还没等他回过神来呢,就又听到砰的一声巨响,面前的桌案上摆的肥羊炖都好像震了三震。 一抬头,就见到人公输越趴在地上。 好家伙,这离他还有四五米呢,就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硬生生滑了过来,看的乔松一阵的牙疼。 故作镇定的咳嗽了两声,乔松招了招手:“来来来,过来。” “唉……”公输越麻利的从地上爬了起来,迈着小碎步向着乔松而来。 也难为他的体格,能做出如此显得拘谨的动作了。 半夏很自然的给公输越添了一张席子。 此时已是深秋,正是肥羊贴膘的时候。炖的烂熟的羊肉,什么都不用加,就来一把芫荽,再少来点儿盐,那就是最美味的东西。 出锅的时候以米醋和蒜泥佐之,那就是秋日里最美的补品。 一坐下,肥羊炖的香味就直往公输越的鼻子里钻,惹的他忍不住眼睛直往乔松面前的鼎里瞟。 乔松哈哈一笑,挑起一大块带骨头的肉,用刀将上面的肉给剃了下来:“来,肥的给你,瘦的归我!” 公输越也不客气,笑嘻嘻的将肉接了过来。这家伙也不嫌烫,直接拿手接着:“嘿嘿,让公子见笑了。臣这人没别的爱好,就好一个吃。” “这有什么好笑的,夫子曰,食色性也。人之常情嘛!” “公子也读儒家?” 乔松微微一愣:“你倒是观察的仔细。” “做工嘛,可不得细心一些。”三两下把肥肉塞进嘴里,刚出锅的肉烧烫得他差点儿叫出来,可还是舍不得将其吐出来:“要不然,出了差错可是要命的事儿。所谓慢工出细活,就是这个道理。” 乔松喜欢瘦一些的,那是他自己的喜好。可这个物质不发达的年代,肥的流油的肉才是人们的最爱。公输越自然也不例外,这一口肥羊肉下肚,脸上顿时露出了满足的表情。 “细心些好啊。”乔松赞同的点了点头,然后指了指眼前的肥羊炖:“吃啊,还想着本公子伺候你啊!”“半夏,给公输先生上一套餐具来!” “是,公子!” “哈哈,那臣就不客气了!” 席间,乔松询问起了公输越在少府最近的情况,干的怎么样。 公子对于自己那就是伯乐之于千里马,公输越自然不会有任何隐瞒,眉飞色舞的给他形容了起来。就连平日里工坊之中的趣事也竹筒倒豆子一样悉数倒了出来。 乔松听得很认真,有趣的地方也忍不住笑眯起了眼睛。 而公输越的表现,也让他越发觉得此人可用。至少在面对他的时候,没有隐瞒。和自己所看到的罗网情报差不多,没什么遗漏的,这就是一个可以委以重任之人最重要的标准。 不怕你能力不行,能力不行可以培养。但没有忠心,有些活不能放心的交给这样的人。 饭吃的差不多了,也聊的差不多了。 乔松便进入正题了:“本公子这里有一些事,需要交给你做。只不过如此一来,这少府恐怕你是待不成了。不知,你可还愿意?” 公输越闻言,没有任何犹豫,起身退后,跪地下拜: “公子不以臣卑贱,向王上举荐,臣才有今日。 若无公子,臣还是一个受人排挤的无名之辈,何来今日之风光? 臣虽工匠,每日与金石木器为伍,流连于斧凿刨锯之间,然亦知何为知恩图报。 今公子有命,臣自当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况富贵乎!” “先生之心意,本公子明白了。本公子只有一句话,君不负我,我必不负君!” 从今天开始起,公输越此人就彻底的成了乔松第一个心腹。而乔松之所以如此谨小慎微,也是因为他要做的事情太过重要,关乎到未来的发展,因此必须要有一个放心的人去负责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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