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到王莽称帝时期,州刺史改称州牧。对于州牧来说,基本上掌握一个州的大部分权力。东汉光武帝建武十八年,依旧制再次改为刺史,但只设十二人,各州一人,余一州隶司隶校尉,在后世历史学者看来,东汉刺史权力逐渐扩大,刺史不仅成为太守的上级,而且掌握了一个州的兵马、钱粮、人事等大权。
十三州的划分,陈大志应依汉制没做改变,从穿越到至今,陈大志虽坐到大将军、丞相、新汉王,还能开府议事,可以说做为臣子,做到现在这个位置可称极限。但也有力不能及的地方,比方这刺史任命及权利分化,就有令不能达的地方。陈大志现在可控的地方就是翼、青、幽、并、徐、兖和司州,为了便于管理,其又仿效秦制,增设了雍州,并设了雍州刺使。
陈大志的治下官吏制度又与其他州郡不同,在其治下的州刺使和太守就是单纯的行政官职,只是单纯专管钱粮和人事任免及州郡经济发展行政方面的官员。而军事方面则与行政完全脱开不归刺使和太守管,陈大志又效后世在每个州都设立了军区。
汉军原有的编制是部曲制,在领兵将军之下设部、曲、屯、队、什、伍的组织系统。部是汉军中的最高一级编制,部的主管军官称校尉,官秩同于太守,出征作战时受领兵将军指挥。曲隶属于部,长官叫军侯,地位相当于县令。屯置屯长,队设队率,什伍是军中最基层组织。这套军事组织体制常年设置,战时则由朝廷任命将军予以统帅,出征讨伐。
而陈大志略加改动,在每州设一部,每部六个曲,每曲下设个四个屯,每屯下又设五个队,而每队下面又设七个什,又在每什下面设六个伍,陈大志又在每伍下增设了五个百人长,最后在百人长下面设十个十人长。
陈大志嫌什么校尉、军候的叫得太过复杂,干脆就叫部长、曲长、屯长、队长、什长、伍长、百人长和十人长。完全效仿后世军、师、旅、团、营、连、排和班建制。只不过人数多些,因为每部都在三十万人左右,八个州二百四十万军队,这还不包括自己的十万私兵,可谓兵力雄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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